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热网管道二期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
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热网管道二期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热网管道二期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望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4-340827-04-02-203291;
1.4
招标人: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EPC)。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热网管道二期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H6GC25A02G06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6GC25A02G060;
2.5 建设地点:望江经济开发区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目标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340.2766万元(其中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436万元,暂列金额91.015万元,设计费:32.7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①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所有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需满足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②项目施工,包括: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等图纸内所有内容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试验、相关无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取证、系统调试、试运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或②或③)和④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④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压力生产(设计)许可证(同时具备GB2类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①和②都需满足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