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泾河流域(长武段)综合整治及水环境保护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流域(长武段)综合整治及水环境保护项目已由长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审批批复【2025】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武县鸦儿沟水库库尾及其左岸岸坡;
2.2 工程规模:新建生态缓冲带81297m2,新建生态沟渠958m,新建围禁围栏977m,新建标志牌3处,宣传牌2处;
2.3 项目投资总额:13984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2859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河流域(长武段)综合整治及水环境保护项目.;标段编号: E610400351696nvkc8ld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泾河流域(长武段)综合整治及水环境保护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泾河流域(长武段)综合整治及水环境保护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