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玄武区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委托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委托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CS-202501115
2.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委托管理项目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人民币16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7.采购需求:南京市玄武区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委托管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