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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 数据编号: 86904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项目(EPC+F)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项目(EPC+F)招标项目已由奎独开经建发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奎屯市开干齐乡东郊污水处理厂
2.2项目概况:建设中水厂1座,设计规模日处理2万m3/d,采用处理主工艺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工艺,并配套污水深度处理系统相关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3.1设计工作包括: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审批。项目实施期间因必要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2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3.3施工范围包括:按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档案、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4融资范围包括:
1、负责为项目提供整体投融资方案并落实执行;2、负责项目资金筹措、管理和支付;3、负责为项目投融资中涉及的担保要求提供合格的担保主体和足够的担保能力;4、承诺为本项目资金缺口履行兜底责任,即:投标人承诺可先于项目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当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时,投标人承诺履行补足责任,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前述第4点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
2.4项目建设期:一年(含设计周期、含冬休)
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3.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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