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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 数据编号: 869352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漳浦县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漳浦县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答疑
1.招标文件 第29页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 第34.2条其他 的第19点 提及“②纸质定标响应材料要求:本项目定标响应材料无需上传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而招标文件里未提及投标阶段投标文件里是否要提供 招标文件第135页开始的 第4章 第5节的定标因素相关内容。若投标文件里要提供定标因素相关内容,请明确上传在投标文件的哪个节点?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投标文件不用提供,只需在定标候选人阶段提供相关纸质定标因素材料也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 第34.2条其他 的第19点“本项目定标响应材料无需上传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定标环节采用线下纸质材料与不可删改的电子档 u 盘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相关资料里均未提供 清单编制说明 word版,请代理提供。
答: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 招标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清单”压缩包里的招标控制价excell表格里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请明确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需要提供还是不需要提供,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无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第37页 第3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第3.1.8条 第3点 提及“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0万元违约金。” 建议调整为“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万元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8页、第16页、第38页 均提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 1.5万 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请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1.5万 m3/d 或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类似工程业绩”均做相应修改。
6.招标文件p137的 定标因素的团队因素 的
(1)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 (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指标要求满足: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 1.5 万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供 1 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建议调整成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供2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7和p15 都提到“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建议调整成“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定标因素‘实力要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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