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重点区域排涝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2-23-2025-0226
二、项目名称:和县重点区域排涝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是对马鞍山市和县重点排涝区域(巢湖闸下区域、姥下河太阳河区域)排涝能力的提升,缩短涝水外排的周期。(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人民政府(和水(2024)30号)(项目统一代码:无)。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70000万元。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5、项目预算价(人民币):本项目预算价为210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各阶段勘测费、工程设计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建设项目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编制费等的百分之90(其他各类专题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计划工期:从项目前期勘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
(1)和
(2)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专业类是指岩士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勘察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