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矿用仪器仪表检定(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矿用仪器仪表检定(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N-250720214、SXZB-2506180011JNF1800/01c)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矿用仪器仪表检定(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N-250720214、SXZB-2506180011JNF1800/01c),已由党总支部委员会[2025]第6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晋能控股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JJG1093-2013矿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F(晋)46-2021矿用风速测量仪表校准规范》、《GB/T20964-2007粉尘采样器》、《JJG1095-2014环境噪声自动检测仪检定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类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目前,矿用甲烷报警仪、一氧化碳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多参数测定器一年检定一次;矿用风表、噪声检测仪、粉尘采样器半年检定一次。现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定单位对我公司仪器仪表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一年。
2.2 采购范围: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类仪器仪表检定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须覆盖山西省忻州市);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