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浪县赵墩乡梨湾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赵墩乡梨湾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庄浪县赵墩乡梨湾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文件(庄农字〔2025〕5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赵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赵墩乡梨湾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 GSGYH250701-RJHJZZ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位于庄浪县赵墩乡梨湾村
一、
三、
七、十一社;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在赵墩乡梨湾村
一、
三、
七、十一社硬化巷道11500平方米,新建矩形边沟长320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备。
本项目巷道硬化依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甘交科技[2021]3号)等规程规范,路基、路面宽度维持原有宽度(2.0m-3.0m),路面结构采用15cm C30水泥混凝士路面层+10cm天然砂砾找平层。
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09652.00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招标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加盖公章后以 PDF 格式上传)。
2.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