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二厂液氧站运营项目(服务期限3年)(双盲评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2092501102001
项目名称: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二厂液氧站运营项目(服务期限3年)
预算金额: 9660000.00
最高限价: 700元/吨
采购需求:本项目设置液氧站1座,服务于臭氧制备车间,项目年需液氧约46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液氧站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并负责液氧的供应服务。服务期结束后将液氧站完好无偿移交至采购人。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液氧站建设完成交付时间。服务期限:自第一次液氧供应到达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氧[液化的]);
(2)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氧[液化的])。3.2
(1)投标人属于自行运输的,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2类2项)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2类2项);
(2)投标人属于委托运输的,须与受托方签订运输协议,受托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2类2项)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2类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