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7-2 数据编号: 870545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东城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哈希、岛津)及仪器仪表配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东城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哈希、岛津)及仪器仪表配件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东城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哈希、岛津)及仪器仪表配件采购项目 ,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内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东城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哈希、岛津)及仪器仪表配件采购服务;
2.3 采购清单:见附件1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增产品(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的设计变更,在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按以下调整方法执行:
A.产品与投标报价的采购清单中有相同的产品或类似产品,则按投标时的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综合单价执行;
B.设计变更的产品与投标报价的采购清单不同的,以甲方认质核价为准;
C. 新增产品(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与投标报价的采购清单不同的,以甲方认质核价为准。
2.4 期限:1年,合同签订日起或总费用达到180000.00元时停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文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必须响应第五章供货要求(提供承诺书,内容为按供货要求供货,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质保要求: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正品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质保期12个月,且自通过招标人或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或者质量认证证书、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招标人或使用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