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修水县2025年宁州桃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就本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修水县宁州镇桃里。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222.14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 2043687.73元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8hm2,其中封禁治理面积788hm2,封禁标牌3块;道路排水沟1744m,沉沙池7座;河道整治958.5m,污水处理设施1套,小流域宣传碑牌1座;村庄绿化512m2,污水设备顶部绿化42m2,人工湿地20m2。本次施工招标详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92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7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 (
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