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宿园区2025-2028年市政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95-HZJS-G2025-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宿园区2025-2028年市政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6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三、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详细评审-设备配置
1、应急移动泵车
原:“注
:1、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专门用于本项目。提供行驶证及购置发票电子件(发票上的购买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得5分
。2、车辆非投标人自有,符合下列情形的,得相应分值:①投标人现有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电子件),得4分;②投标人开标前未具备上述车辆,投标时提供车辆采购承诺书,承诺中标后采购车辆,得3分;③投标人开标前未具备上述车辆,投标时提供车辆租赁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租赁车辆,得2分
。3、车辆首次上牌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应急移动泵车、封闭式污泥运输车和皮卡车须同时提供行驶证)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反映出设备的类型;或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上述设备,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封闭式污泥运输车
原:“注
:1、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专门用于本项目。提供行驶证及购置发票电子件(发票上的购买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得5分
。2、车辆非投标人自有,符合下列情形的,得相应分值:①投标人现有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电子件),得4分;②投标人开标前未具备上述车辆,投标时提供车辆采购承诺书,承诺中标后采购车辆,得3分;③投标人开标前未具备上述车辆,投标时提供车辆租赁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租赁车辆,得2分
。3、车辆首次上牌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否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