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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 数据编号: 870709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公告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E3205091862000569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审发〔2023〕208号、吴行审审发〔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吴江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586米,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其中:姚北路(富土路以东段)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宽约24米,1-20米简支梁桥1座,雨水最大管径D1500mm;杨湾路改造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宽约24-28米,雨水最大管径DN1000mm。   
2.1.3合同估算价: 约5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4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姚北路(富土路以东段)工程、杨湾路改造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申请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自2022年7月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除外)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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