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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 数据编号: 870812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SZ2500953-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已由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宁新区管建(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大新社区
2.2 招标范围: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含主要实施内容为(1)新建DN400球墨铸铁补水管道,长度 1700米,包含阀门井、排气井及排泥井等附属设施。(2)北圩十字河全段进行清淤,清淤量约1.3万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22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411100.00元
2.5 工程规模: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含主要实施内容为(1)新建DN400球墨铸铁补水管道,长度 1700米,包含阀门井、排气井及排泥井等附属设施。(2)北圩十字河全段进行清淤,清淤量约1.3万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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