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翔安南部欧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评定分离”)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翔安南部欧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翔安南部欧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5】8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自然资源资产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西起欧厝东水系,东至大嶝大桥段岸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其中:1.沙滩生态修复:长度约 3.2千米;2.水动力改善工程(海域清淤):面积约44.3万平方米,清淤量约344万立方米;3.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市政部分,造价约2675万元):长度约4.63千米,面积约 12.76万平方米;4.港汉生态护岸工程:长度约 2.22 千米。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项目总投资概算 54744 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及海域使用金),其中,本招标项目的建安工程费为35519.79万元(不含沙滩回填用砂材料费)
2.1.4监理服务费(酬金): 详见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前10日发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保修期满 (含缺陷责任期,自所有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为止。
2.1.6质量标准: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第3.1条款以下述内容为准: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要求: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级 / 监理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