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泥处置厂污水厂生产用石灰碳源等药剂项目(C包)公告
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泥处置厂污水厂生产用石灰碳源等药剂项目(C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泥处置厂污水厂生产用石灰碳源等药剂项目(C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02202500066V
项目名称: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泥处置厂污水厂生产用石灰碳源等药剂项目(C包)
采购需求: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污泥处置厂污水厂生产用石灰碳源等药剂项目(C包)(铁盐(三氯化铁));详见采购清单及需求附件3;
入围有效期:1年。入围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入围合同,在有效期内,采购方有权在入围供应商内自由选择供货单位,供货合同一年一签,供货合同有效期与入围有效期一致。入围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时供货,如入围供应商与本招标文件或签订的合同有违背之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另行确定入围人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