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县龟峰景区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招标公告
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已由 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504-361126-04-01-3887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融资资金,资金到位100%,招标人为上饶市龟峰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弋阳县龟峰景区。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297.64万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