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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3 数据编号: 871265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华能绳池光伏、小清河翻水泵站项目泵站设备、金具、电力管、电缆等设备物资招采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中心组织华能绳池光伏、小清河翻水泵站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采购信息在“铁建云链平台”( http://www.crccep.com)发布。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6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4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第4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十四局设物〔2022〕513号);
(5)《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十四局设物〔2022〕514号)。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报价人对于各个包件可以任意选择报价,但是对于选择的包件内的各子包件各产品须全部报价,同一规格型号产品须价格一致;报价清单格式以采购文件附件1《采购清单》为准。
2.2 采购产品报价范围:通用范围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含主、辅材及安装、用于本工程的二次及以上搬运费、脚手架钢管架搭拆及措施深化设计费、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各类大小型机械机具费、建设单位要求证明本合同制作合格的第三方检测费用等一切措施费,用户需求书所包含的内容、出厂检测,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运营及缺陷责任期内维修服务和法定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
2.3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机关登记注册,一般纳税人,能够独立开具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报价货物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报价人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例如法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相关产品认证等)等资料的影印件。
3.1.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3.1.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证件。
3.1.5报价材料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