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县县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园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县县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923000202502000107
交易中心编号:DP-ZC-20250703-02
项目名称:东平县县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053137万元
采购需求:教学楼改造范围为一至三层,总面积约4021㎡,改造内容为一层所有内墙重新粉刷;
二、三层公共走廊内墙面重新粉刷;一至三层走廊原顶棚更换;一至三层所有外窗开启扇都加设金刚网片;屋面重新做防水;室外落水管更换;水电改造等。室外改造内容为混凝土路面约645㎡;人造草坪约1000㎡;路沿石安拆;围墙新建约333米;成品板房购置安装;室外雨污水管网;电气系统;报警系统;消防管网;泵房设备;新建250KVA变压器及配套管线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