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运维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海安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运维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海安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运维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09:00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5070202(ZB150)
项目名称:海安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约146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制单价为2.00元/吨,最终结算以实际处理污水量*中标单价结算。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单价)的小数点后最多保留 2 位小数。例如,投标报价(单价)可以填报为 1.5元/吨或 1.55元/吨,但不得填报为1.550元/吨或 1.555元/吨,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目前交易平台中投标报价单位设置为元,且无法调整,现明确该单位可视为单价报价的单位“元/吨”,各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中填写单价数字(如1.5 或 1.5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立即安排人员进驻进行试运行,连续15日稳定运行日处理量达5000吨(含)以上且出水指标符合出水标准(在线仪表监测数据),试运行结束。
2)项目运营服务期从试运行结束之日起至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460万或恒发提标改造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之日为止,以上两个条件满足一个条件,即视为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