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南京江北新区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新一代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500984-02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北新区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新一代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基地项目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25〕8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新区扬子江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扬子江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至山樱街、西至江北大道、南至规划道路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工程设计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报批报审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设计范围涵盖该项目全部所需的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变配电、水电气接入、暖通空调、厨房专项设计、室内外全装修、电梯、消防、智能化、污水处理、泛光照明、热力、人防、室外广场地面铺设、综合管线、标识标牌、道路、园林绿化、景观设施、各类管网等所有专业。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施工:包括并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试桩、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变配电、水电气接入、暖通空调、厨房、室内外全装修、电梯、消防、智能化、污水处理、泛光照明、热力、人防、室外广场地面铺设、综合管线、标识标牌、道路、园林绿化、景观设施、各类管网等的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3、物资采购:本项目建设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计划工期:1111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326485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南京江北新区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新一代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基地项目包括载体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载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软件研发实验用房155000平方米,孵化载体用房200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30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总长度3095米;管网工程,主要包括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收集管网、燃气管网、电力排管、电信排管、供热管网等工程,各类管网总长度合计约15.04千米;生态绿地约32900平方米。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
2.8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B)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有效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