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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3 数据编号: 87197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土地复垦工程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土地复垦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任泽区区域。
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北取土场,项项目区面积为19.8972公顷,对北取土场原来剥离的表土进行回覆并复垦。主要内容为表土保护、土地平整、表土回覆、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田间道路施工等。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其他要求: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4 00:00:00至 2025-07-1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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