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永宁镇子英村(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永宁镇子英村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备[2024]C0705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子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146.96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永宁镇子英村造价为1146.9677万元,污水管道全长31366m。其中DN150~200PVC-U实壁排水管27753m,DN300~DN400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连续缠绕夹砂管3613m,φ700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287座,φ900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171座及巷道内φ315塑料检查井27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146.9677万元,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146.9677万元,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46967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