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纯水仪、真空冷冻干燥机、三维样品研磨仪、超净工作台、精密天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纯水仪、真空冷冻干燥机、三维样品研磨仪、超净工作台、精密天平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D(YFY-ZC)2025035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纯水仪、真空冷冻干燥机、三维样品研磨仪、超净工作台、精密天平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37800
最高限价(元):237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纯水仪、真空冷冻干燥机、三维样品研磨仪、超净工作台、精密天平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78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超纯水仪、真空冷冻干燥机、三维样品研磨仪、超净工作台、精密天平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四章
备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清单,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必须提供此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