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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4 数据编号: 872728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运输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运输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358)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采购内容:
包组一:公司本部采购4台5座小型混动汽车,项目限价为70.52万元;
包组二:从化公司采购1台5座小型纯电汽车,项目限价为16.68万元;
包组三:大沙地分公司采购1台混动商务车,项目限价为23.63万元;
包组四:公司本部和大沙地分公司采购2台上汽大通皮卡车,项目限价为30.728142万
包组五:龙归分公司采购1台长城皮卡车,项目限价为28.9614万元。
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的原则,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响应。本项目按包组
一、
二、
三、
四、五的顺序评审及推荐各包组成交候选人,推荐排序前2名为该包组的第
一、第二候选人。
五、 项目含税总限价:¥1,705,195.42元。(含税)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各包组一致)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2022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汽车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须为汽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拟投入的货物须为自产品牌;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拟投入的货物须经生产厂家合法授权。(需提供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 7 月 4 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 7 月 13 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4 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
(四)质量要求: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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