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桥污水处理厂生产区域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双桥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双桥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双桥污水处理厂。
2.2 主要建设内容:外墙真石漆改造716m?;外墙砖铺贴415m?;内墙粉刷1500m?;更换构筑物护栏550m;更换厚5mm的镀锌花纹铁板121m?。(详见项目清单)。
2.3 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缺陷责任期要求:自竣工验收完成后12个月。
2.4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所属双桥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4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投标日期内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建构筑物装修、改造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3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