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安居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排水脱水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招标公告(SSZX2025-GQ-G-002)
项目概况
排水脱水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国企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 25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5-GQ-G-002号
项目名称:排水脱水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柒万伍仟元整(¥18975000.00元)
采购需求: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污水厂在运行生产中产生的污泥,为保证“三废”达标排放且无二次污染,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进行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污泥处置量达55000吨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2)拒绝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污泥处置的能力(具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处置单位授权的投标单位视同具有同等能力),有稳定可控终端处理路径,污泥处置采用焚烧、堆肥工艺,提供污泥处置的完整处理路径并提供相关资料,最终处置只限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污泥处置名录中的公司;
(2)投标单位能够填报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及提供其在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污泥处置公司名录中的证明或者提供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污泥处置名录中公司的证明以及其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配合投标人填报固废平台的承诺证明;
(3)投标单位年干化污泥处置总能力不低于40000吨的资料(以环保部门出具的材料为准,最终处置单位授权的投标单位视同具有同等能力);
(4)投标单位污泥处置地点须位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下属区县)内(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