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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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服务发包公告(公开发包)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竞包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已由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6-330522-04-01-933295)备案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hzgq202507052-1 。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5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7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征用地约62.36亩,规划三期扩建规模为 2.5万吨/天,土建工程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安装,近期安装设备规模为1.25万吨/天。扩建完成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将达4.5万吨/天,近期设备总规模为3.2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水污染物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 - 2018 表 1限值,其它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 中的一级 A 排放标准。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莲花村。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发包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水处理构筑物、厂区土建、市政配套及设施设备安装等工程及其他所有各专业相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内容,协调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本次监理服务费约96万元。
2.3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竞包资格要求
3.1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在成交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成交后浙江省外企业拟派竞包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拟派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的,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并确保本项目质监备案成功。其余人员要求详见发包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2)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