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饮用水年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饮用水年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ZXDL-2025-00334(0868-2544ZD556H)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饮用水年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
采购需求:饮用水年度采购1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及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