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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4 数据编号: 873092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

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TZHH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怀鹤发改农〔202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财政,怀化市财政资金 70%,鹤城区财政资金配套 30%,招标人为  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鹤城区太平溪盈口街道办事处,工程河段为太平溪河口 至鹤鸣洲(河道中心桩号 0+000-5+400),全长 5.4km ,其中清淤河长 4.7km。
2.3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综合治理河长 5400m,涉及清淤河长 4700m,工程清淤量 13.89 万 m3(泥水混合物 27.48 万 m3)(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次招标金额为:2876.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河道治理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共划分 1个标段,本次招标须完成本项目的技施阶段的设计、 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 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提供施工设计图;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 标人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15 日历天内完成技施图设计和技施预算,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为:10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 管系统建 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年限必须是近5年)。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名称) 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或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名称)  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级别)  ,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近 3 年内(指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  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  或拟任 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  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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