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环境监测三标段、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二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4〕4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吉林水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大安市、镇赉县、前郭县境内。
2.2本项目共计二个标段,内容如下:
2.2.1项目名称: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二标段;
招标范围: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生态恢复措施、噪声防护、人群健康保护等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后6个月。
2.2.2项目名称: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环境监测三标段;
招标内容: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水质监测、地下水水位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监测、运行期监测(地下水水位监测、生态监测)等环境保护工程的工程建设监测。(包括现场采样、分析测试、数据整编等。)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连续监测2年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验类别应包含:水、大气、噪声、生态、土壤项目。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3.3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截图(截图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违反这三款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