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含氯消毒片和75%乙醇消毒液等消毒产品采购项目(0809-24411GJG1031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4411GJG1031724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含氯消毒片和75%乙醇消毒液等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改动,以本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为准。【提醒:因本项目采购包1及采购包3采购失败,已另行采购,因此,本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中采购包1及采购包3的所有相关内容已失效。】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推迟至 2025年7月11日17时30分。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注意】本次报名只接受针对采购包2的报名。本项目采购包1及采购包3因采购失败,已在其它项目另行采购,请留意相关公告。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