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高碑店发改备字〔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112.21万元,其中工程费估算价6652.52万元,建设规模: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共有2座热源:一号热源厂、二号热源。工程范围为对现有除尘、脱硫、脱硝系统改造,总的范围包括工艺设计及所需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钢结构设计及施工等,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城区。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681.13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施工周期:8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并做好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 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以及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①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