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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5 数据编号: 873416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安徽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行审【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HJXGC2025G026
2.3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城镇污水管网、污染底泥清除、构建生态护岸、构建人工湿地、构建生态沟渠等内容。
2.5计划工期:接业主通知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测绘、勘察等以及按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发包人要求,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
2.9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设计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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