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徐水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徐行审经核[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玖利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 ,财政资金占比 0%,招标人为保定玖利徐热力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7076.7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54.18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一座燃气供热站,装机容量为3台29MW燃气锅炉。同时建设消防、道路、围墙等配套设施,及供热站至市政供热主管网的管道。并在供热站内设置供热调度中心,建设供热客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热力站运行监管系统(注:本工程燃气锅炉装机容量为两用一备,本次招标范围为两台燃气锅炉,备用燃气锅炉本体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应预留相应安装条件),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057乡道以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北角。
2、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质量标准: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设备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项目申请报告中的目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的工程内容为:新建一座燃气供热站,装机容量为2台29MW燃气锅炉,并为备用燃气锅炉预留相应安装条件。同时建设消防、道路、围墙等配套设施,及供热站至市政供热主管网的管道。并在供热站内设置供热调度中心,建设供热客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热力站运行监管系统。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证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52.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一项市政工程类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业绩;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以上任一执业资格;
(2)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类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