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七娘山(大鹏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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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娘山(大鹏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人内控制度规定。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受 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 委托,就 “ 七娘山(大鹏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 ”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交易方式实施交易,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ZXCG-2025-00253
项目名称:七娘山(大鹏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08时3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454822(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