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高效密度沉淀系统采购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5-07-07至2025-07-09
二、采购单编号:P-XJ-25-00002872
三、采购单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高效密度沉淀系统采购
四、询价类型:公开
五、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六、项目地点: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制造商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代理商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金≥100 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贸易商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金≥100 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2、近三年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3、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 B 级;4、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八、接收报价式:请登录中信环境技术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citicenvirotech.com/)进行报价。
九、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0 14:29
十、报价有效期:2025-12-31
十一、付款方式: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发货款:设备具备发货条件,甲方收到货物照片及发货单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款项作为合同设备发货款,乙方收到款项 3 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3.到货款:乙方提供含税合同总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人员签收并在 3 周内开箱验收并出具到货验收单,甲方采购经办人收到到货验收单后 30 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款项作为设备到货款。 4.验收款:设备带载调试完成并调试验收合格单后 30 天内或货到现场并到货验收合格 6 个月内(以先到为准),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5 %作为设备验收款。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或货到现场后 18 个月,以先到为准),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款项作为设备质保金。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融资电子票据(含:建设银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银行承兑汇票(非商业承兑)等支付方式。
十二、采购执行单位: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执行人:林良侨
十四、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68889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