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EPC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EPC监理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AHRYZB-2025076
2.2 工程名称: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EPC监理
2.3 项目地点:安庆市宜秀区
2.4 项目概况: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 EPC,主要对雨污合流的光彩四期、同庆小区等内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排水管道管径 DN300-600,长度 847 米,检查井 35 座,立管改造 4107 米等。同时对大寨沟沿线两侧绿化等进行修复整治,长度共1.2km,新建围栏745m等。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为900万元。
2.5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20%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7 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8 项目类别:市政工程-监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②任一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