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CG-GK-2025013
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6万元
最高限价:406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业设计》对全市7个县市区项目施工开展监理。项目监理内容包括7个县市区森林质量提升、人工造林及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大部分,其中中幼林抚育139091亩、退化林修复37273亩、低效林改造19062亩、人工造林3925亩,修建作业便道293千米,蓄水池121个。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标注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营造林工程监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标注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营造林工程监理);
(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5)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