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产业循环经济建设技改提升项目60万吨年兰炭装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产业循环经济建设技改提升项目60万吨/年兰炭装置工程总承包已由(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新技改备[2024]9号文件)备案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现有的4×7.5万吨/年直立式兰炭炉技改升级为2×15万吨/年,新建2×15万吨/年内热方形直立碳化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总产能>60万吨/年。
2.1.1建设地点: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产能2×15万吨/年,技改产能2×15万吨/年。具体建设包括内容:备煤工段、炭化工段、出焦工段、煤气净化工段、焦油氨水分离工段、煤焦油储罐区、VOCs治理单元、污水处理、空压制氮等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2.1.3总投资额:21226.4353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1个月;
2.1.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产能2×15万吨/年,技改产能2×15万吨/年。具体建设包括内容:备煤工段、炭化工段、出焦工段、煤气净化工段、焦油氨水分离工段、煤焦油储罐区、VOCs治理单元、污水处理、空压制氮等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1、设计工作内容:
(1)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深化和优化、方案优化调整)、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工作内容:
(1)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包括与施工相关的拆除内容)直至装置性能稳定运行后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调试、投料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实施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综合调试运行、投料试运行直至装置性能稳定运行后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注: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