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水事业部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大屏幕更新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水事业部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大屏幕更新采购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水事业部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大屏幕更新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288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195321.17元(含税、运输、卸车搬运、原有框架设施拆除、新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LED大屏幕1套(详见采购需求)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并提供搬运服务
1.8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9质保期: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5%货款;验收合格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货款(具体依据采购人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拨付,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1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2其他:现场踏勘:本次采购包含拆旧、安装,需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安装方案,建议供应商先进行现场踏勘。有踏勘需求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发布公告截止日前(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5时,可与联系人预约后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采购人不予接待。不参与踏勘的供应商视为已对现场充分了解,已考虑周全。
联系人:邵凯;
联系电话:1380456769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函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原装正品承诺书、供货保障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须12小时内上门提供维修服务,且不另收取额外费用(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所供产品性能参数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7信誉要求(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