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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8 数据编号: 875480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湖北省中心寨湾磷矿200万吨年采矿项目改扩建工程井下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寨湾磷矿200万吨年采矿项目改扩建工程井下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010KC-001009001)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寨湾磷矿200万吨年采矿项目改扩建工程井下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文件中的图纸中所示的各类巷道及土建基础是否已完成(如人行通道及各类池体建设等),如未完成是否需要投标单位中标后完成二次设计?
回复:井建巷道已完工,各类土建工程设计需中标单位结合自身工艺要求,配合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
2、招标文件寨湾磷矿井下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物资招标技术要求中一大项项目简介中表述:新建的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600m3/h,污水处理站设 在603辅助平硐的空车道巷道里;一般车辆可从井口地面经603辅助平硐通行 到该井下污水处理站;
请问:污水站建设位置从井口计算到污水站大约多少米?一般车辆尺寸为多大?运输物资下井能否为汽油车?安装人员通勤是否自备交通工具?
回复:井下污水站距离603井口约2公里,皮卡车和总长7米以下的矿卡可通行;井下运输物资车辆必须为柴油车;安装人员须自备交通工具,汽油车严禁下井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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