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夜间光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夜间光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 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津城管规批[2025]14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100%, 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友谊北路、友谊路、友谊南路沿线,主要实施范围为:该沿线需进行重点治理光环境的建筑载体、景观绿植载体、路灯灯箱及功能照明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夜间光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监理; 招标规模:22 处; 招标范围:天津市夜间光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主要对友谊北路、友谊路、友谊南路沿线两侧标志物及重要楼体照明治理、绿化带照明治理、配电设施建设、路灯灯箱及功能照明改造。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全部工作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2.3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8月7日至2027年9月25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25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人员要求:
(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