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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8 数据编号: 876025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山东富山路供热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富山路供热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山路供热主管网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XT-GC-20250708-01-02
2.2建设地点:新泰市。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自国贸路起沿富山路至光明路敷设DN500供热主管网约1.8公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招标以工程5817418.91元作为监理费报价基数,监理招标控制价为46539.3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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