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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配电室无功补偿及部分谐波治理柜维修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委托,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配电室无功补偿及部分谐波治理柜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配电室无功补偿及部分谐波治理柜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C250Q0EQ。
3.项目规模:99.28万元。
4.招标内容与范围:根据工厂规划及原动力车间配电室供电需求,计划对卷包配电室、制丝配电室、动力配电室、综合办公楼配电柜无功补偿、有源滤波系统进行维修改造,以及与利旧设备配套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连接母线、线缆头、柜内元器件(含控制元器件)等所有安装材料及调试、投运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6.服务期:总工期50日历天,维修改造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备供货;20日历天内完成新购设备现场组装、安装调试(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本项目不计取赶工及阶段性施工的费用)。本项目开工后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自然天数不计入总期限,具体要求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不能影响招标人工作日的正常工作。
7.质量保证期:24个月,时间从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