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前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前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工程已由鞍山市千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鞍千行审批〔2023〕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前峪热源厂
建设规模:公司现有4台燃煤锅炉,其中一期2台58MW和二期2台168MW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涉及供暖面积580万平方米。现对其中1台58MW锅炉和2台168MW锅炉配套环保设备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烟气脱硝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76日历天
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标段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前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E210311ET02000005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材料设备检验试验、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需要中标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432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电汇。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 并且 [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并且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1)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