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向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项目风险评估服务机构选聘采购项目(二次)竞价采购邀请公告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向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项目风险评估服务机构选聘采购项目(二次),经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审批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采购内容:编制《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向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2.2 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07-0067
2.3 采购预算:30000元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15日内出具报告
2.5 服务地点:哈尔滨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法律合规性评估?
切实核查增资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省级国资监管规定。
分析股权结构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等合规流程。
2.财务管理风险评估?
精准评估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及偿债能力变化,分析增资后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影响(如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3.政策与市场风险评估?
研判水运行业政策趋势(如绿色航运、补贴退坡等)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影响。评估增资资金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回报周期。
分析预判国家政策变化或调整对企业经营和市场活动产生的潜在场景
4.经营风险评估:
明确涉及企业运营风险?、投资风险(含法律纠纷衍生影响、投资不足或终止)等核心风险指标并对其评估?。
5.其他风险评估:
6.风险应对建议及举措?
提出风险缓释和规避措施。
7.形成增资风险评价报告。
8.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库内供应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