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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8 数据编号: 876246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粮油脂市政配套项目(一)总承包(EPC)项目部地材、水稳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粮油脂市政配套项目
(一)总承包(EPC)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25-WZCG-1905-ZLYZ-Z005
1.招标条件
1.1新建 中粮油脂市政配套项目
(一)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粮油脂市政配套项目
(一)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为: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地材、水稳材料等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粮油脂市政配套项目
(一)总承包(EPC)项目
本工程为中粮油脂市政配套项目,包括孤山西路和临港路。孤山西路:全长约1039米,红线为25米,其中机动车道宽为15米,单侧人行道宽为3米,普通绿化带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线(DN300-DN1000)约1300m,污水管线DN400 约720m,给水管线DN400约96m,12米单悬臂路灯及基础31套,电力电缆YJV5*25约1100米。临港路:全长约640米,机动车道宽为8米,单侧人行道宽度为2m,左侧保护性路肩宽度为3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线约267m,10 米单悬臂路灯及基础20套,电力电缆YJV5*25 约690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钢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如有请提供投标人近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25年3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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