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大兴发改(审)〔2023〕12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 ,建设地点为 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47-2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室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室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4614.88平方米 441.48米 合同估算价 516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大兴区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47-2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0#教师教育楼等8项)室外工程包含的管道及附件安装(包含雨污水、给水、中水、消防管道、热力管道;不含弱电设备和线缆、10#和11#楼消防电总线至4#消防控制室的线缆、高压电力管沟井及电缆、燃气等)、含弱电线管预留预埋手孔井等,含低压电力管沟井、电缆及接地、附属建筑、硬质铺装(沥青路面、路面铺装)、承载结构路面及停车位、室外景观照明及接地、围墙及与大市政的接驳等室外管线及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大门、化粪池等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