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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9 数据编号: 876276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验收服务项目一标段公告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验收服务项目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皖水许可决〔2024〕3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淮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验收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2166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6建设规模:
(1)堤防工程:六安城区段淠河右岸商景高速~窑岗嘴大桥段(右岸桩号 25+550~29+852)新建以路代堤4.302km;
(2)护坡工程:对总长0.53km迎流顶冲段堤坡进行防护,护坡形式采用 12cm 厚C25生态混凝土预制块结构;
(3)护岸工程:对出险段和存在塌岸风险隐患的岸坡进行防护,总长7.348km;
(4)堤防防渗工程:淠河左堤单王段防渗工程,桩号70+994~75+994,总长5km。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94.30万元。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标段为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服务,最高限价为74.00万元。
二标段为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服务,最高限价为20.30万元。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2年
二标段:2年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开展监测,上报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监测总结报告等;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期各项环境因子监测,并提交相应监测报告。
二标段: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并结合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理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备工作;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根据施工期各项环境因子监测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及裕安区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并配合完成备案。
2.9其他:投标人可选择对上述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一标段、二标段自然顺序依次开评标。若投标人同时投二个标段,且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一标段仍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且检验类别应包含:水、大气、噪声、土壤项目;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 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二标段:
3.4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6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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